门文章

关于开展“南京师范大学与澳大利亚西澳大学优秀本科生学生交流项目”第一批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2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开展“南京师范大学与澳大利亚西澳大学优秀本科生学生交流项目”第一批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公布的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项目,我校与澳大利亚西澳大学本科学生交流项目正式立项,我校作为受理单位接受在校学生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与期限

类别:在校本科生二年级学生

派出时间:2018年秋季学期

留学期限:6个月

二、选派专业与名额

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金融学

名额:6名

三、资助内容

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四、申请条件

1. 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 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第一批申请时应为2000年5月5日以前出生、第二批申请时应为2000年9月30日以前出生)。

5. 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机构的正式邀请信/录取通知书。

6. 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外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一外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二)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三)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五)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

(六)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五、申请材料

1.南京师范大学学生海外学习申请表(附件1,学院签字、盖章)

2.院系推荐函 (附件2,学院签字、盖章)

3.国家留学基金为候选人推荐意见表(附件3,学院签字、盖章)

4.中文成绩单(盖教务处章)

5.外语水平证明

六、申报时间

1.  请申请人于2018年3月23日前将以上材料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仙林校区厚生楼224办公室。

2. 申请人于2017年4月21日-4月2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提交网上申请,所有申请材料在425日之前必须提交原件或符合要求的材料。网申完成后,于4.26日前将CSC申请表与网申上传的所有材料纸质纸质版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将所有网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piao_fan@126.com。

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根据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后统一推荐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4.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地址为仙林校区厚生楼224办公室。

联系人:孟老师,电话:025-85891436。

七、选派的其他事宜

申请材料及材料说明、申请流程及详细信息等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s/1054),和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www.csc.edu.cn/article/1042)。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2月28日